56條第1項第2款罰多少錢?55條1項3款紅線臨停罰300還900?

    並排停車分為臨時停車與停車,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§55第1項第4款和§56第2項,分別可處300~600元、以及2400元罰鍰,所以今天在紅線處臨時停車,被開的是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〉第55條1項3款:「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、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,處新臺幣,車子既無熄火且人就坐在駕駛座上,不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之「違規停車」,因此不應被員警開出900元罰單,7月1日修正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,針對並排停車加倍開罰,只要駕駛離開、車子熄火和停留超過3分鐘,3項條件符合一項就會吃上2400元罰單,但如果駕駛只。